A. 請問一下大家,關於電影劇本版權和署名權的問題
摘要】中國電影市場迅速發展的,但編劇的地位仍很低,其署名權等著作權亟待保證。近來編劇署名權糾紛激增,本文就幾個典型糾紛案件對編劇的署名權的相關問題進行探討,結合中國實情,總結外國經驗,思考如何保護編劇的署名權等著作權。
【關鍵詞】編劇;署名權;著作權
【寫作年份】2011年
【正文】
一、編劇的法律地位隨著中國電影市場的迅速發展,越來越多的人開始關注中國電影,藉由電影認識並了解了一些演員與導演,並為他們的才能很震撼,但是,有一些人卻在無形中被人們默默忽略了。他們同樣的電影作品的創作者之一,同樣付出了不輸於導演和演員的努力,但是,他們卻並不為人所知,他們的權利一次又一次的被侵犯與忽略。他們,就是編劇。編劇,是指通過文字創作出劇本即影視劇的故事來源的作者。編劇甚至可以說是整部影視作品的核心與靈魂人物。他們不僅要創作出好的故事情節,還要將此落實於筆頭的劇本創作上,並挑選出適合出演劇本的演員。一出好的電影,往往是編劇先創造出好的劇本,然後與導演商討磋商一同進行二次創作而形成的產物。就電影作品而言,其整體著作權應由製片者享有,而編劇、導演、攝影、作詞、作曲等作者則享有各自的署名權,有權要求他人承認其創作作品的作者身份,並有權按照與製片者簽訂的合同獲得報酬。故任何人都不得隨意侵犯編劇的署名權。
二、從多案看編劇署名權由香港導演張之亮執導,劉德華、范冰冰主演的電影《墨攻》在2006年上映之後就鬧出劇本署名權糾紛,《墨攻》編劇、湖南劇作家李樹型隨後將張之亮告上法庭。李樹型訴稱,1998年,他受張之亮之邀,歷時一年創作出電影文學劇本《墨子之戰》。而電影《墨攻》的故事背景、人物、內容、場景等與《墨子之戰》大致相同,且人物台詞與劇本台詞多處相同或相似。但該片字幕顯示,編劇為張之亮,而李樹型的名字則排列在工作人員一欄。李樹型請求法院判令張之亮停止侵權,銷毀侵權作品,公開賠禮道歉;賠償108.5萬元。而張之亮的代理人在法庭上說,涉案劇本是根據日本漫畫《墨攻》改編的,李樹型只是參與改編電影劇本,是電影劇組的人員之一。①而事實是,電影《墨攻》的劇本確實是[1]在劇本《墨子之戰》的基礎上創作而成的,雖然一些情形人物有所變動,但是不能否認的是李樹型對於《墨攻》劇本的貢獻,而他的編劇署名權卻被導演張之亮剝奪了。雖然在片尾的嗚謝名單中有編劇李樹型等三人的名字,但事實上,影片字幕最為醒目的部分凸顯的是張之亮身兼「編劇、監制、導演」於一身,這是無可置疑的侵權。該案在北京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李樹型的請求得到了支持,這也是近來編劇贏導演的第一案。繼李樹型贏得編劇權後,電影《投名狀》更是讓編劇們看到了署名權的信心。《投名狀》的編劇長達九個人,導演陳可辛在采訪中稱自己完全肯定每一個付出勞動的編劇的付出。正當我們認為編劇的署名權漸漸為人們所重視時,電影《趙氏孤兒》署名權糾紛的出現讓我們再次失望。高璇與同行任寶茹2008年應陳凱歌之邀,就根據《史記》和元雜劇的故事編寫了《趙氏孤兒》劇本。在完成前半部編寫後,由於和導演陳凱歌對劇本走向意見出現分歧,2009年7月,高、任二人退出了《趙氏孤兒》創作。12月起公映的電影《趙氏孤兒》,字幕中「編劇」一欄署名為「陳凱歌」,高璇、任寶茹的名字則被冠以「前期劇本創作」。這讓兩位編劇確感權利被侵犯,也讓編劇署名權、編劇的弱勢地位再次成為人們議論的焦點。
三、我對於《趙氏孤兒》署名權糾紛看法1、「前期劇本創作」與編劇的區別《趙氏孤兒》製片人陳紅隨後向媒體表示,兩位編劇並沒有完成全部劇本創作,而署名「前期劇本創作」是經由律師陪同下認可的,並不存在問題。那麼這里就出現了一個問題,此「前期劇本創作」在著作權法中是否有法可依?我翻閱了整個《著作權法》,答案是否定的,有關法律規范並未規定「前期劇本創作」這一概念。而這一概念也並不意味著其編劇地位的成立。高璇在劇本前期創作中貢獻了自己的力量,整個劇本中蘊含了她的勞動,其中途退出也並不應影響到其編劇的地位。整個《趙氏孤兒》的劇本時由陳凱歌,高璇、任寶茹三人共同合作完成,根據《著作權法》「第十三條:兩人以上合作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第十五條: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的著作權由製片者享有,但編劇、導演、攝影、作詞、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權,並有權按照與製片者簽訂的合同獲得報酬。」陳凱歌,高璇、任寶茹三人作為共同編劇,對於該劇本理應共同享有署名權。2、編劇與製片者簽訂的合同的相關問題電影《趙氏孤兒》編劇署名權糾紛還引出了另外一個問題,那就是有關於編劇與製片者所簽訂的合同的相關問題。《趙氏孤兒》的製片人陳紅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認為,「前期劇本創作」對於高璇而言是合理的,「我們尊重每一個人的工作,在確定這之前,我們核對過所有人簽訂的合同,並在律師的陪同下確定這些署名。」陳紅提出高璇因個人原因導致後續劇本未及時交出。雙方再次協商時間後,交出的部分劇本內容雙方有所歧義,最終終止合同。那麼這里就涉及到高璇與製片人陳紅所簽訂的合同中是否有涉及到署名的問題。是否有條款涉及到如因單方原因終止合同,對於終止合同前已完成的劇本的署名權歸屬問題進行約定。在此案中,從陳紅的說法來看,其簽訂的合同並未就這方面進行約定,這對於高璇是很不利的。[2]由於編劇處於弱勢地位,訂立的合同常常是不平等的。比如規定劇本需要修改到「委託方滿意為止」或者「可以開拍為止」。而這個「滿意」、「開拍」是含糊的,編劇無法具體掌握和確認。如果訂立合同不全面,不合理,製片方更是可以忽視編劇的勞動,隨便刪改劇本,任意署名,編劇本身該有的作品完整權、署名權、修改權等都得不到保障。②
四、我國對於編劇的署名權保護現狀及不足不管是《墨攻》案還是《趙氏孤兒》案還是我所沒有提到的其他個案,都表現著編劇地位弱勢的現象。編劇所面臨的問題不僅僅只有署名權被侵害的問題。多年來編劇的權益受到多方侵害,很多編劇寫成劇本而得不到報酬,沒經許可劇本被倒賣他人,不與編劇打招呼胡亂修改劇本,不經同意隨意加人擠占編劇署名,各種電影海報及其他宣傳有意無意忽視和抹殺編劇的署名權等等這些現象層出不窮,因影視劇本創作產生糾紛的案件直線上升,嚴重損害了編劇的合法權益,打擊了他們的創作熱情。[3]在編劇們的努力下、在法律界及相關部門的大力支持和指導下,近幾年來,編劇們的維權成果同維權意識一樣,有了明顯的提高。然而,我國對於編劇的署名權以及其他著作權的保護仍不到位,依法量化編劇工作,確定編劇署名權。建立行業規則進而推廣整個行業嚴格執行……這些都是我國著作權法所應當加強關注的事情。、
五、國外對於編劇著作權保護的相關參考而在國外,對於編劇著作權的保護則完善很多。好萊塢的編劇制度就全面很多。當地有個名為《銀幕認證手冊》(Screen Credits Man-ual)的規章。該手冊是由編劇協會和製片方等多方面共同制定,擁有很強的約束力。規定了「Written by」、「Story by」、「Screen Storyby」等多個頭銜的定義。同時在署名數量上也各有規定。事無巨細的是,「Screen play by」這個更像是國內編劇目前所做工作的類別。原則上規定不可以有超過兩個以上的署名共享。特殊情況下,單個編劇署名可以三個人,或者是由編劇組成的兩個團隊。除此之外,對於寫劇本的百分比數,以及原創和原創劇本都有非常嚴格的量化標准。可以作為內地相關法規的借鑒之一。另外,國外編劇們也懂得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就在2007年11月到2008年2月,美國編劇協會就因為版權收益問題而發起罷工,導致好萊塢癱瘓。具體的罷工原因是因為近幾年娛樂產品有了更多市場輸出形式,DVD、互聯網、手機付費下載等,該罷工得到了希拉里等政要的支持。最終編劇成功,並和製片方簽訂新協議。六、如何解決編劇署名權等著作權的維權問題我目前還只是初識知識產權法,對於著作權的相關問題還不能建立完善的思想體系,在就自己思考與參考他人文獻的基礎上,總結出了如下幾點方法來更好的使編劇們的著作權得到維護。1、建立完善的法律規范目前編劇權益普遍得不到維護的根本原因還在於就編劇的相關著作權的法律規范並不完善。我國應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對於細節進行規劃。比如說,規定編劇所享有的各項許可權的具體條文,就署名權來講,編劇享有署名權,這種署名權在何種情況下成立,在未完成劇本時是否可對已完成的部分享有署名權,這種署名權能否轉讓以及轉讓的條件等。雖然我國《著作權法》已經對於編劇的權利有些許規定,但這些規定都有待於完善與細化。2、建立規范的電影市場體系建立規范的電影市場體系,可以有效的避免一些目前市場上存在的霸王條款對於編劇們的權利的侵犯。在與製片方的合同中,由於編劇的地位低下,不得不簽署一些對於自身不公平的條款,比如說「不開拍就不給錢,不合格就不給錢」等,這些條款由於沒有細致的規范控制,其決定權都在於製片人一方,所謂合格的標准也是製片人單方決定,這對於編劇是很不公平的,很容易使其收不到稿酬,甚至到最後連署名權等一些本該有的著作權都不得享有,譬如劇本被改的事情頻頻發生。這就需要完善的市場規范去約束製片人。3、編劇自身提高風險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編劇為影視作品的完成付出了創造性勞動,其勞動成果理應得到尊重和回報,為此編劇應做好事前預防措施。[4]任何事前的預防措施都要比事後的救濟措施更直接有效,特別在法律沒有直接規定的情況下,編劇完全可以和製片方進行平等協商,並就署名權等問題簽訂書面合同,這樣可以減少很多事後的麻煩和糾紛,防患於未然。同時,編劇還要積極請求援助。在包括署名權在內的糾紛發生後,編劇如果通過和製片方調解仍不能解決問題,可以向有關機構或律師請求法律咨詢或司法援助,還可以通過媒體向製片方施加壓力來維護自己的權利。4、呼籲大眾增強對於編劇的重視編劇作為電影產業的一個重要力量,其應被人們所重視起來。中國的電影產業需要優秀的編劇,加強人們對於編劇的重視,可以激勵其更加努力創造出好的國產影片,同時,公眾的監督與關注也會讓編劇的權利得到有效的保障。
【作者簡介】
邢夢寧,法律自由人。
【注釋】
[1]藝術評論2007年01期第46頁:尤雲《從法律角度看墨攻署名權問題》。
[2]2010年6月《法制與經濟》第75頁:李波《論編劇的署名權保護》2010年12月6日南方都市報:《趙氏孤兒署名權引爭議》。
[3]2010年12月22日中國文化報:《趙氏孤兒的前期編劇呼籲一個署名權量化標准》。
[4]中國科技信息2005年第13期第227頁:李蓉、黃振《試論署名權的現狀與法律保護》。
【參考文獻】
{1}網易娛樂:《趙氏孤兒》署名惹爭議 編劇高璇提出質疑。
{2}新華網:為何成權益"窪地"--《趙氏孤兒》編劇署名之爭的背後。
{3}南方都市報:是「編劇」還是「前期劇本創作」 維權無法可依?
{4}李波:淺論編劇的署名權保護——由電影《墨攻》案引發的思考。
{5}《中國出版》雜志社鄭曉紅:近年我國編劇著作權維權狀況述評。
{6}張運水:《淺評墨攻編劇署名權之爭》。
{7}趙華:《論編劇的署名權》。
{8}董成惠:《作品署名權法律性質的探討》。
{9}李蓉、黃振:《試論署名權的現狀與法律保護》。
{10}周曉冰:《再談署名權在司法實踐中的幾個問題》。
B. 配音演員的署名權問題
署名權屬於配音演員自己,但是作為影視作品,可以不列名。
但是相關的知識產權已經屬於製片人,樓上八度個p啊,配音的音像資料統統是製片人的,不懂不要瞎說,配音員只有署名權。
C. 演員簽約合同
演員簽約合同範本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我為大家收集的演員簽約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影視有限公司和中國公民小姐先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精神,通過友好協商,就影視有限公司為小姐先生提供演藝經紀服務訂立本合同。
一、立約人
1.1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中國香港地登記注冊,其法定登記地在中國香港,商業登記號碼為,法定代表姓名,職務,國籍。
1.2中國公民(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通信地址,住宅電話,手提電話。
二、甲、乙雙方就甲方為乙方提供參與演藝業務有關的經紀服務進行合作。
2.1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為乙方從事演藝事業的獨家及唯一經紀人。
2.2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為甲方獨家提供演藝服務。
2.3本條演藝業務的內容包括: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並為之允許的電影、電視、錄影、廣告、舞台、演唱、錄音、剪綵、廣播、灌錄唱片、登台演出、模特、電台訪問或錄音,親自出席宣傳推廣工作及有關演藝事業需要的活動。
三、在合同有效期及順延期,甲方為乙方提供經紀人服務,甲方負責安排乙方演出及有關工作事宜,乙方向甲方提供演藝服務,乙方遵守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合理的工作要求。
3.1經乙方同意,甲方擁有安排、接洽簽署一切與乙方有關的演出工作事宜的權利,甲方簽訂的與乙方演藝工作有關的合約和細則,在守法、合法並事先知會乙方的前提下,乙方應全心全意貫徹執行上述委派的工作。
3.2乙方承諾並保證自簽定本合同之日起,無論是否收取報酬,不直接或間接與任何第三者承諾並簽訂,參與任何與本合同有抵觸或損害甲方利益的任何活動、文件或任何演藝事項。
3.3不論有無報酬,在合約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與任何人及公司簽訂或口頭同意參與、發展或允許乙方形象、照片、名字等任何其它與演出及宣傳有關的工作,商品及其它事宜。
3.4在合約有效期內,乙方同意甲方擁有一切有關名字,映像、照片、動畫、形象及聲音的專有使用權,乙方同意甲方擁有一切在世界各地履行本合約的任何演藝工作的產生或由此而產生的表演權、版權及其它知識產權,無論上述產權是否實際存在、產生或出現。
3.5乙方同意為證明甲方擁有本合約內所列各項權益而簽訂的其它有關證明文件。
3.6乙方自備各種有效旅行證件,甲方協助並負責辦理乙方因工作需要而前往中國境內外的旅行事宜。
3.7乙方遵照甲方要求加入有利於工作的非政治性團體,但上述團體應為符合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的社會團體。
3.8乙方有權拒絕違法和色情、暴力、身體暴露及其它有損乙方人格、名譽和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表演、演出及其它工作。
四、甲、乙雙方除擔負本合同內的其它責任外,雙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宜。
4.1甲方
1、必須全力協助乙方在演藝事業上發展,輔助乙方在各媒體的宣傳和推介。
2、負責乙方在中國境內、外工作期間的住宿及差旅補助,具體的補助標准及補助辦法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3、提供有利於乙方演藝事業的歌唱、舞蹈及形體健身等專業訓練及其他各種訓練,其費用由甲方支付,如乙方自行安排的訓練由乙方自理。
4、向乙方提供國家規定的勞動保險、醫療保險、養老保險、住房公積金及其它應當享有的社會保險和社會福利。
5、向乙方提供因演藝事業需要的各種專項保險,其險種和保險費標准視工作情形,由甲、乙雙方具體商定。
6、負責乙方在演出及工作期間的人身安全。
7、維護乙方的經濟利益和名譽。
8、負責辦理乙方委託的其它合理合法的要求。
4.2乙方
1、全力配合甲方安排的為演藝事業需要的宣傳活動,盡量配合甲方所提供的專業形象設計建議(包括發型、服飾、化妝等合理建議),如有異議,乙方必須提出適當理由供甲方參考,甲方應考慮乙方的合理要求,但甲方擁有最終決定權。
2、了解及遵守甲方屬下演員應有的行為標准,遵照甲方安排參加任何與乙方工作有關的製作會議,拍攝演出,幕後製作或程序,宣傳活動等。
3、按照甲方安排,在指定時間,准時守約抵達甲方指定的片場,電視台、錄音室等演藝工作場所,按約定完成工作事項。
4、向甲方提供乙方所在地的最新地址及通信聯絡電話號碼,使甲方在合理時間內,不論日夜均能與乙方聯絡並發出通告。
5、遵守甲方與其它公司、私人或團體所訂立的符合法律規定的演藝合約和協議。
6、若某項演藝工作於本合約有效期內簽署,而本合約期滿時又未能完成該工作,乙方應繼續為甲方完成該項工作,但雙方要另行商定合作條件,甲方應以經紀人的身份為乙方爭取合理補償。
7、接受甲方認為有利於乙方演藝事業的如歌唱、舞蹈、形體、表演、化妝及有關的專業培訓,其費用由甲方支付,但由乙方自行報讀的課程其費用由乙方自理。
8、負責辦理甲方交辦的其它合理事項。
五、乙方承諾承擔下列義務:
5.1乙方有絕對法定權利、年齡及自由與甲方訂立及履行本合同。
5.2乙方沒有在此前及不會與任何人、機構、公司訂立任何會與本合同相沖突,或影響甲方利益的合同或類似的任何安排或承諾(不論是否以書面記錄或口頭承諾),乙方在簽定本合同時,向甲方聲明本合同生效前與第三者的任何承諾。
5.3乙方獲得任何與發展其演藝事業有關的機會或有第三者向其接洽有關該等事宜,乙方需以第一時間知會甲方,不得擅自或容許任何人為乙方接洽任何有關乙方演藝事項的事宜。
5.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棄任何甲方與第三者為乙方安排或接洽的演藝事項及其實施細則。
5.5乙方應當經常保持身體健康,以應付演出事項的工作,不參加對身體或生命有危險或對人壽保險投保有影響的活動。
5.6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棄沿用的姓名或藝名。
5.7乙方不做出任何影響甲方及其子、母公司聲譽、形象、商譽的行為或言論。
5.8乙方確認甲方為其獨家經紀人公司,甲方擁有安排、洽談乙方演藝事項的決策權。
六、甲、乙雙方的利益分配
6.1甲乙雙方的可分配收益包括:
1、電影、電視、錄影、廣告、舞台演唱、錄音、剪綵、廣播、灌錄唱片、舞台表演、模特兒工作,電台訪問或錄音,親自出席宣傳推介,創作及其它台前幕後工作檬找妗BR2、名字、映像、照片、動畫、形象、聲音等權益收益。
3、在履行本合約時產生的或由此產生的知識產權收益。
4、各項其它收益,但非合同約定范圍產生的收益除外。
6.2甲方對乙方在合約期內的演藝收入做出保證,負責合約的第一年全年薪酬(扣除傭金外)不低於港幣元,第二年全年薪酬(扣除傭金外)不低於港幣元,從第三年起,往後每年的全年薪酬收入(扣除傭金外),不低於港幣元;甲方同意並保證乙方收取的年薪酬為完稅後的凈收入。乙方每年演藝收入,沒有達到甲方承諾的保證薪酬金額,不足部分由甲方支付,以上有關演出收入在每年結束後的第一個月結算。
6.3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按343的比例分配6.1條所列各項收入,其中:
1、上述收入的30%作為甲方輔助乙方並致力推介乙方在演藝事業發展,及代乙方安排工作事項的甲方傭金。
2、上述收入的40%份額由乙方獲取。
3、上述收入的30%用於乙方的服裝、化妝、攝影及宣傳廣告費用,該筆款項由甲方負責,甲乙雙方共同管理。
6.4乙方收取的演藝收入超過甲方承諾的最低年薪酬,乙方應當依照各地政府稅務規定,就超出年薪酬的演出收入自行繳納由甲方根據本合同安排的演出收入的稅費,乙方超出年薪酬部分因繳納稅費所引起的任何法律糾紛,乙方負全部責任。
6.5乙方保證並承諾不擅自或經第三者收取任何形式的演出收入。若有任何第三者向乙方給予任何形式的演藝收入,乙方承諾以第一時間通知甲方。
6.6乙方應收取的對外演出及有關工作酬勞,甲方代乙方收取,並在每月首個工作日支付給乙方。
七、轉讓
7.1經雙方協商,甲方在徵得乙方同意後,可轉讓、授權甲方在合同中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7.2乙方無權轉讓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有關權利、責任和義務。
八、在下列情況下,甲、乙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8.1一方故意或疏忽而不盡職盡責,違背或損害另一方的利益或合理要求。
8.2一方嚴重違反或不遵守本合同的約定條款。
8.3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條款所列的有關事項。
8.4一方涉入本合同外的法律糾紛而嚴重影響工作。
8.5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及工作地區。
九、違約
9.1由於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成履行時,由過失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過失,由雙方分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9.2過失方應當賠償無過失方的一切直接或間接損失。
十、不可抗力
10.1由於傷殘、戰爭、天災人禍及其它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如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知會對方,並應在15天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按照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合同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一、本合同為唯一全部關於甲乙雙方於本合同涉及的事宜的協議、承諾,在此之前有任何形式的合約或承諾關於同樣或相近事宜,甲乙雙方確認及同意本合同由即日取代任何以往的合約或承諾。
十二、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十周年。如甲乙雙方願意繼續合作,經協商,可延長合作期限。
十三、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理。
十四、本合同適用文字為中文,合同文本由中文書寫。
十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即時生效,立約時間為公元年月日。
甲方:乙方:
簽字: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1.甲方計劃攝制_________電影《_________》(下稱電影);乙方是具有一定表演經驗的影視演員,在多部影視劇中出任過角色。
2.甲方決定聘用乙方在其計劃攝制的電影中擔任_________(角色),乙方表示同意。
鑒於此,雙方本著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 出演角色及對演員的要求:
在電影中乙方所擔任的角色為_________.乙方應具有嫻熟的演技,在拍攝過程中應利用肌體、語言、情感以及外在的道具等盡力地體驗角色的情感,動情投入劇集之中。
第二條 、工作期限:
乙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到達甲方指定地點,向甲方報到。乙方工作正式開始。
乙方工作結束的時間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確定:
1.需乙方出演的劇情全部拍攝完畢之日。
2.電影停機之日。
3.電影後期錄音製作完成之日。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定金條款:
甲方應於本合同簽署之日向乙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元,本合同得以實際履行之日即乙方工作開始之日,此定金自動轉為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酬金。
若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未得以實際履行,甲方無權要求乙方返還定金;若閱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未得以實際履行,乙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四條、 報酬及支付: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_____(稅前/稅後)酬金¥_________元,自乙方工作正式開始之日起_____日內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元,包含已支付的`定金),乙方工作結束之日起______日內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元)。
甲方以支票或銀行轉賬之形式向乙方支付報酬。
乙方的銀行資料如下:開戶行:_________;戶名:_________;賬號:_________.
第五條 、提供劇本。
甲方應於本合同簽署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電影的文學劇本及其他與電影拍攝相關的資料。乙方接到劇本後,應認真揣摩劇中的人物角色,為拍攝做好各項准備工作。
第六條 、參加籌備工作。
在電影開機之前,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參加拍攝籌備會、試裝、試拍等拍攝籌備期內需要演員參與的工作,無需另行向乙方支付酬金。乙方應協調自己的檔期,確保能夠參加上述籌備期工作。
第七條 、參加其他攝制工作。
在電影停機之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參加配音、補拍、重拍等不超出演員專業職責范圍的電影的其他攝制工作,但累計不得超過_________天,否則,每超過一天應向乙方支付_________(稅前/稅後)酬金¥_________元。乙方應協調自己的檔期,確保能夠參加上述後期製作工作。
第八條、 工作要求:
乙方在工作過程中應接受甲方的指導和管理,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但甲方不得干預乙方的正當許可權或違反行業慣例。甲方有權隨時檢查乙方的工作,但不得影響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應予以配合。
乙方工作正式開始之日至乙方工作結束之日,乙方應專職為甲方工作,不得參演與該電影內容相類似的其他影視作品。
乙方如違反前款規定,應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乙方應於其工作結束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甲方向其提供的文學劇本及相關資料全部歸還甲方或按照甲方的要求將其銷毀。
第九條 、著作權及署名權。
電影的著作權依法由甲方享有。
若電影得以拍攝並成功發行,乙方依法享有在電視劇及相關衍生產品中的署名權。乙方署名的格式、具體位置及字體大小由甲乙雙方根據國家的相關規定協商決定。
第十條 、姓名、肖像的使用權。
甲方有權無償使用或許可播放者、發行者在電影、電影的衍生產品、電影的宣傳片或預告片使用乙方的姓名和肖像。但僅限於電影推廣、宣傳之目的。
第十一條 、參加宣傳活動。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參加電影的開機儀式、首播儀式以及其他宣傳活動,無需就此向乙方支付酬金。乙方應當積極參加並配合甲方的有關宣傳活動。
甲方要求乙方參加的宣傳活動最多不超過_________次;否則,每超過一次應向乙方支付_________(稅前/稅後)酬金¥______元,乙方亦有權拒絕甲方要求。
第十二條、 其他費用的承擔。
從乙方工作正式開始之日起至乙方工作結束之日止,甲方應負責安排乙方工作所需的住宿、飲食和交通,費用由甲方承擔。若甲方要求乙方到國內其他拍攝場地工作,甲方應承擔往返交通費用。若甲方要求乙方到國外的拍攝場地工作,甲方應負責辦理相關證件和手續並承擔一切費用。
甲方要求乙方參加本合同規定的工作以及電影的宣傳活動,應承擔乙方食宿及往返交通費用。
第十三條、 提供劇裝。
乙方在電視劇中的服裝、道具、化裝造型等均由甲方負責提供。
第十四條、 雙方保證。
甲方:
1.保證電影片不會包含任何侵害乙方合法權益或者違反國家法律禁止性規定的內容。
2.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3.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有權自行簽署本合同,且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義務。
2.乙方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義務,皆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礙。
3.從乙方工作正式開始之日起至乙方工作結束之日止,乙方不會參演與該電影內容類似的其他影視作品的拍攝。
4.保證在本合同簽署之前,不存在任何針對乙方的權利糾紛、索賠或者訴訟。
第十五條 、保密。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電視劇首播之前向任何第三方泄漏劇情、演員、拍攝進度等與電影相關的一切信息。
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甲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年。
乙方若違反上述保密義務,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六條 、合同的解除。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甲乙雙方可以通過書面形式解除本合同:
1.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累計或連續超過_________天;
2.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中所作保證不真實或為實現的;
3.乙方部分或完全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致使其不能繼續履行本合同;
4.甲方拖欠乙方酬金累計達到乙方全部應得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經乙方催告後,仍不履行支付義務的;
5.甲方破產、解散或被依法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第十七條 、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終止:
1.電影後期製作完畢,甲乙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九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一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台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意外事件:
1.非因雙方當事人過錯,出現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甲乙雙方不能控制的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天氣反常以及電影導演或其他主要演員生病、受到意外傷害或死亡等,致使電影的拍攝遲延,甲方應立即採取補救措施,並將拍攝計劃順延的時間書面通知乙方;因此而未能按原拍攝計劃完成電影的拍攝,乙方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2.若本條規定的情況致使電視劇的拍攝遲延超過_________天,任何一方皆可通過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而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二十四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條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D. 需要一份與影視行業有關的勞動用工合同。跪求``
從網路文庫轉載「電影演員聘用合同」一份,內容較完善,供參考。
電影演員聘用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鑒於:
1、甲方是依法注冊成立並取得合法從事電影片製作資格的電影製作單位,甲方計劃攝制電影片《_________》(下稱電影片);乙方是依法注冊成立的經紀公司,_________為乙方簽約演員,乙方有權代表該演員簽訂本聘用合同;
2、乙方的簽約演員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並且該演員是具有一定表演經驗的影視演員,在多部影視劇中出演過重要角色;因此甲方決定聘用該演員在其計劃攝制的電影片中擔任_________(角色),乙方表示同意。鑒於此,雙方本著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出演角色
在電影片中演員所擔任的角色為_________。演員應具有嫻熟的演技,在拍攝過程中應利用肌體、語言、情感以及外在的道具等盡力地體驗角色的情感,動情投入劇集之中。
第二條工作期限
乙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指派演員到達甲方指定地點,向甲方報到。演員工作正式開始。
演員工作結束的時間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確定:
1、需演員出演的劇情全部拍攝完畢之日;
2、電影片停機之日;
3、電影片後期錄音製作完成之日;
4、_________。
第三條定金
甲方應於本合同簽署之日向乙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元,本合同得以實際履行之日即乙方工作開始之日,此定金自動轉為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酬金。
若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未得以實際履行,甲方無權要求乙方返還定金;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未得以實際履行,乙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四條報酬及支付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_______(稅前/稅後)酬金¥_________元,自演員工作正式開始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_元,包含已支付的定金),演員工作結束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_元)。
甲方以支票或銀行轉賬之形式向乙方支付報酬。
乙方的銀行資料如下:開戶行:_________;戶名:_________;賬號:_________。
甲方應將定金和酬金直接支付至乙方,演員無權就其依據本合同為甲方提供的工作向甲方索取任何性質的酬金,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五條提供劇本
甲方應於本合同簽署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演員提供電影片的文學劇本及其他與電影片拍攝相關的資料。演員接到劇本後,應認真揣摩劇中的人物角色,為拍攝做好各項准備工作。
第六條參與籌備工作
在電影片開機之前,甲方有權要求演員參加拍攝籌備會、試裝、試拍等拍攝籌備期內需要演員參與的工作,無需另行向乙方支付酬金。乙方應協調演員的檔期,確保演員能夠參加上述籌備期工作。
第七條參加其他攝制工作
在電影片停機之後,甲方有權要求演員參加配音、補拍、重拍等不超出演員專業職責范圍的電影片的其他攝制工作,但累計不得超過_________天,否則,每超過一天應向乙方支付_________(稅前/稅後)酬金¥_________元。乙方應協調演員的檔期,確保演員能夠參加上述攝制工作。
第八條工作要求
演員在工作過程中應接受甲方的指導和管理,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但甲方不得干預演員的正當許可權或違反行業慣例。甲方有權隨時檢查演員的工作,但不得影響演員的正常工作,演員應予以配合。
演員工作正式開始之日至演員工作結束之日,演員應專職為甲方工作,不得參演與該電影片內容相類似的其他影視作品。演員如違反此規定,應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演員應於其工作結束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甲方向其提供的文學劇本及相關資料全部歸還甲方或按照甲方的要求將其銷毀。
第九條著作權及署名權
甲方依法享有電影片的著作權。
若電影片得以拍攝並成功發行,演員依法享有在電影片及相關衍生產品中的署名權。演員署名的格式、具體位置及字體大小由甲乙雙方根據國家的相關規定協商決定。
第十條姓名、肖像的使用
甲方有權無償使用或許可播放者、發行者在電影片、電影片的衍生產品、電影片的宣傳片或預告片使用演員的姓名和肖像。但僅限於電影片推廣、宣傳之目的。
第十一條參加宣傳活動
甲方有權要求演員參加電影片的開機儀式、首映式以及其他宣傳活動,無需就此向乙方支付酬金。乙方應當積極參加並配合甲方的有關宣傳活動。
甲方要求演員參加的宣傳活動最多不超過_________次;否則,每超過一次應向乙方支付_________(稅前/稅後)酬金¥_________元,乙方亦有權拒絕甲方要求。
第十二條其他費用承擔
從演員工作正式開始之日起至演員工作結束之日止,甲方應負責安排演員工作所需的住宿、飲食和交通,費用由甲方承擔。若甲方要求演員到國內其他拍攝場地工作,甲方應承擔往返交通費用。若甲方要求演員到國外的拍攝場地工作,甲方應負責辦理相關證件和手續並承擔一切費用。
甲方要求演員參加本合同規定的工作以及電影片的宣傳活動,應承擔演員食宿及往返交通費用。
第十三條提供劇裝
演員在電影片中的服裝、道具、化裝造型等均由甲方負責提供。
第十四條保險
為確保演員在表演過程中的人身、財產安全,甲方應為演員辦理商業保險,具體包括:_________。
第十五條雙方保證
甲方:
1、保證其為取得《攝制電影許可證》並經依法注冊和合法存續的電影製片單位;
2、保證已就計劃拍攝的電影片取得《攝制電影片許可證(單片)》並經依法注冊和合法存續的法人單位;
3、保證電影片不會包含任何侵害乙方、演員合法權益或者違反國家法律禁止性規定的內容;
4、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5、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保證其為依法注冊成立並合法存續的具有文化經紀資格的經紀公司;
2、乙方與演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建立了勞動關系並訂立了勞動合同,演員在本合同中的工作結束之前,其與演員之間的勞動合同持續有效(或者:乙方與導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訂立了委託代理合同,導演在本合同中的工作結束之前,其與導演之間的委託代理合同持續有效);
3、保證在本合同簽署之前,不存在任何針對演員的權利糾紛、索賠或者訴訟;
4、在本合同規定的演員的工作期限內,乙方不會使演員受聘於與該電影片內容類似的影視作品的拍攝;
5、保證演員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義務;
6、保證演員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義務,皆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礙。
第十六條甲方的除外責任
若乙方與演員之間為勞動關系,乙方作為演員的用人單位,應為演員辦理養老、失業、醫療等社會保險,依法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與演員訂立的勞動合同規定的由用人單位承擔的其他義務。若乙方未依法履行其作為演員用人單位的相關義務,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與演員之間的勞動關系糾紛一概與甲方無關。
若乙方與演員之間為委託代理關系,乙方與演員因委託代理合同所產生的糾紛亦與甲方無關。
第十七條乙方與演員的連帶責任
在本合同生效期間內,不論因乙方或演員任何一方的原因導致乙方與演員訂立的勞動合同(或委託代理合同)終止,演員仍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若演員因其與乙方訂立的勞動合同(或委託代理合同)終止而拒絕繼續履行本合同,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與演員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合同的解除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甲乙雙方可以通過書面形式解除本合同:
1、演員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累計或連續超過_________天;
2、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中所作保證不真實或為實現的;
3、演員部分或完全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致使其不能繼續履行本合同;
4、甲方拖欠乙方酬金累計達到乙方全部應得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經乙方催告後,仍不履行支付義務的;
5、甲乙雙方破產、解散或被依法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6、甲方被依法吊銷《攝制電影許可證》或《攝制電影片許可證(單片)》。
第十九條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終止:
1、電影片後期製作完畢,甲乙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
第二十條保密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或演員均不得在電影片公映之前向任何第三方泄漏劇情、演員、拍攝進度等與電影片相關的一切信息。若本合同未生效,乙方或演員均不得泄露在簽約過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秘密。
乙方或演員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甲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或演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乙方或演員若違反上述保密義務,乙方和演員應對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二十一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二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三條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四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台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意外事件:
1、非因雙方當事人過錯,出現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甲乙雙方不能控制的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天氣反常以及電影片導演或其他主要演員生病、受到意外傷害或死亡等,致使電影片的拍攝遲延,甲方應立即採取補救措施,並將拍攝計劃順延的時間書面通知乙方;因此而未能按原拍攝計劃完成電影片的拍攝,乙方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2、若本條規定的情況致使電影片的拍攝遲延超過_________天,任何一方皆可通過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而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六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二十七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條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 電影或電視劇的知識產權包括哪些
影視作品涉及的著作權:包括了其中的:
1、文字作品;
2、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
3、美術、建築作品;
4、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等。
著作權的對象是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並能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的智力成果。
作品特徵
一、作品是思想、情感的表現形式,不是思想、情感本身
二、作品應當具有獨創性
三、該表現形式屬於文學、藝術和科學范疇
(5)電影演員是否享有署名的權利擴展閱讀:
歸屬原則
著作權屬於作者,著作權法法另有規定的除外。創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符合著作權法第十一條第3款規定情形,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視為作者。如無相反證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為作者。
1、合作作品
兩人以上合作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沒有參加創作的人,不能成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對各自創作的部分可以單獨享有著作權,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體的著作權。
2、匯編作品
匯編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構成作品的數據或者其他材料,對其內容的選擇或者編排體現獨創性的作品,為匯編作品,其著作權由匯編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
3、委託作品
受委託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的歸屬由委託人和受託人通過合同約定。合同未作明確約定或者沒有訂立合同的,著作權屬於受託人。
4、視聽作品
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的著作權由製片者享有,但編劇、導演、攝影、作詞、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權,並有權按照與製片者簽訂的合同獲得報酬。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中的劇本、音樂等可以單獨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權單獨行使其著作權。
5、職務作品
一般公民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是職務作品,除本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外,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在其業務范圍內優先使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特殊 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意志創作,並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作品,著作權由單位完整地享有。
6、計算機軟體
計算機軟體著作權人指依法享有軟體著作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軟體著作權自軟體開發完成之日起產生。
F. 將一部影視作品拿去申請獎項,涉及著作權里的哪部分權利
影視作品申請獎項,涉及著作權里的權利如下:
一、申請拍攝電視劇的時候,申請者必須有電視劇製作許可證。如果沒有這樣的資質就不可能拍攝,拍攝完之後還要獲得發行許可證,才可以把作品發行出去,這個作品才可以播放,才可以評獎,才可以出口等。面對現在市場的需求,可能不僅僅是有資質的人有能力拍攝,也可能出現的情況是有能力卻沒有資格,但是卻想參與到這樣一個製作過程當中來。這樣就必須依託有許可證的單位。由於約定時合同上的問題,就導致了作品上呈現出來的各種參與、創作、經營的主體跟著作權法上的權利人不對應。從行政管理的角度來說,應該是誰有製作、經營的資質,誰才是真正的權利人。廣播電視,特別是電視劇管理方面的行政法規和規章,和著作權法的規定是有沖突的。法院進行審理的時候,也並不是認為誰有許可證,誰才是真正的權利人,如果這樣來審理的話,也許跟現行的法律不沖突,但是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可能就有沖突了,畢竟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按照民法相關的規定,確實是誰投了資,誰就應該對這個產品享有他應有的權利。由於約定上的問題,共同行使這個著作權的時候,才發生這么多的糾紛。今後這方面的問題,要想越來越清晰,要給法院的判斷打好基礎,理順整個領域的各種法律關系,不是純粹的法律問題。電視劇、電影的管理方面,很多都要做重大的完善。
二、著作權法1990年頒布前,我國保護知識產權的意識比較差,比如過去樣板戲等很多作品都是集體創作,沒有個人署名。1990年著作權法公布尤其是在修改以後,其中賦予了編劇的權利是17種。其中,著作權法第15條一共116個字,所強調的是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式創作的作品的著作權由製片者享有,但編劇、導演、攝影、作詞、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權,並有權按照與製片者簽訂的合同獲得報酬,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的方式創作出作品中的劇本、音樂等可以單獨使用作品的作者有權單獨行使其著作權。其中談到署名時,講得很清楚,第一個就是編劇,第二個是導演,下面是攝影,這是法律文件里明文規定的署名程序。
三、通過這條規定,可以看到,在一部影片里,擁有版權的是製片人、編劇、作曲。在中國的著作權法里,導演是沒有版權的,演員是沒有版權的。影視產業的核心是版權經濟,電影版權的核心是劇本的版權,作家和劇作家的著作權是原生權利,而影視產業的其他一切權利,拍攝權、復制權、發行權、放映權都是由此原生權利而派生出來的權利,是由劇作家的許可而再生的權利,因此劇作家的權利是影視產業的首創版權。在以內容為主、劇本為先的影視產業中,應保障法律賦予作家的著作權。
四、影視產業中,沒有作者在創作過程中付出艱辛勞動,就不會有建立在作品之上的一系列權利的產生,所以包括我國著作權法在內的世界各國的著作權法,首先就保護作者的利益,以鼓勵創作更多有利於社會發展的作品,所以作者利益第一是各國著作權法都貫徹的基本原則。
五、看到一些影片,字幕上並不寫某某導演的作品,而是直接寫某某作品。署名權是人身權,編劇的署名究竟怎麼樣排列,其實廣電部門有一個有關署名排列的文件,對於故事片常規署名排列順序,對於編劇、導演各項內容,寫得很清楚。過去的影視劇,比如說《甲午風雲》,先是梁昔編劇,然後是導演謝晉,而現在編劇幾乎找不到,有的編劇回家買了根據自己劇本創作的電影的光碟之後,要按住遙控器定格字幕,才能看到自己的名字。而現在總策劃、總顧問、總統籌等項目里就是幾十個領導幹部的名字,然後是編劇、導演。著作權法實施細則里說到,一些輔助工作和組織創作的人員,不享有著作權。所以,要按照創作發展的規律,把享有著作權的人員放在前面,按照享有權利的大小進行排列字幕,而且國家有關部門應該對此做出明確的規定,這樣才能確保執行。
六、在我國電視劇產業發展過程中,出現了很多新的名詞,比如「出品人」。原來我國電視劇里沒有出品人的概念,最早是哪些單位攝制。最早拍電視劇不是為了掙錢,完全是為了給電視台提供一個播出的內容,完成黨和國家關於宣傳的需要,滿足於廣大人民群眾的精神文化生活,所以當時對版權的概念並不像今天一樣清晰。因為版權和經濟直接聯系。後來隨著電視劇逐步市場化和市場的發展,當電視劇逐步商品化之後,版權的概念才越來越清楚。如果簡單地用製片人或者某某攝制就不合適了,於是就搞了一個出品人的概念。所謂出品人,一定是這個出品單位的法定代表人,不應該是其他人。
G. 演員是否具有著作權,詳細點,急求~~~~~~~~~~~~~~
有的。著作權法裡面有規定,演員是屬於表演者,是擁有其表演部分的著作權的。但是,因為演員是受委託而創作出來的作品,所以演員只擁有的該著作權的部分權利,而不是擁有該部分的所有權利。
H. 表演藝術家和演員享有電視作品署名權嗎
表演者不享有署名權。根據相關規定,表演者對其表演享有表明表演者身份,許可他人表演、復制、發行、出租並並獲得報酬,保護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等相關權利。
【法律依據】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三十九條
表演者對其表演享有下列權利:
(一)表明表演者身份;
(二)保護表演形象不受歪曲;
(三)許可他人從現場直播和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並獲得報酬;
(四)許可他人錄音錄像,並獲得報酬;
(五)許可他人復制、發行、出租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製品,並獲得報酬;
(六)許可他人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表演,並獲得報酬。
被許可人以前款第三項至第六項規定的方式使用作品,還應當取得著作權人許可,並支付報酬。
I. 演員在影視作品中是否享有肖像權
您好,影視作品中演員的肖像多以作品形式存在,肖像作品上存在著肖像權與肖像作品著作權的雙重權利,兩權利僅僅是聚合,不是吸收。肖像作品著作權的行使不能湮滅肖像權。法律之所以保護肖像權,是因為肖像中所體現的精神和財產利益與人格密不可分,而當某一形象能夠充分反映出個人的體貌特徵,公眾通過該形象直接能夠與該個人建立一一對應的關系時,該形象所體現的尊嚴以及價值,就是該自然人肖像權所蘊含的人格利益。
一般認為,如果某一形象不是演員肖像的客觀再現,則演員對於其不享有肖像權,但如果該形象具有明確的可識別性並能和該演員建立一一對應的關系,能夠體現該演員某種精神和財產利益的情況下,應該認為其具有肖像權。因此,對於確定演員是否對於作品享有肖像權,關鍵在於該形象是否是演員的自身客觀再現或能否識別該演員。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